勞工處(二月四日)推出經修訂的《安全使用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指引》(《指引》),以敦促工作地點的持責者加強安全措施,預防意外發生。
勞工處針對近年在不同工作地點發生有關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的意外個案,整合常見的意外成因和應採取的預防措施,修訂原有的《安全使用動力操作升降工作台指引》,並重新命名。主要修訂包括進一步訂明操作員的訓練要求、操作上的新增要求(如安裝有效的輔助防護裝置、對關鍵承重部件進行定期無損檢測),以及制定緊急情況的救援計劃。操作員的訓練及安裝輔助防護裝置的新要求設有寬限期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業界須把握時間於寬限期屆滿前作好充足準備。
勞工處會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工作,讓業界更了解《指引》的內容,包括在勞工處網頁、「職安健2.0」流動應用程式和各大媒體等發放相關信息,播放新一輯以《被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夾斃》為題的「職安警示」動畫,以及在「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課程(建築工程)」(俗稱平安卡課程)及勞工處舉辦有關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免費訓練課程中加入相關內容。
《指引》修訂版可在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os/C/EWP.pdf)或掃描二維碼(見附件)下載。
- 操作員訓練要求:訂明操作員必須接受認可訓練,包含不少於 3 小時理論及 4 小時實習。
- 安裝輔助防護裝置:負責人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須為升降台安裝有效的輔助防護裝置(如防夾、防撞設施)。
- 定期無損檢測:須對升降台的關鍵承重部件進行定期無損檢測(NDT)。
- 緊急救援計劃:工作地點必須制定並落實緊急情況下的救援及撤離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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